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5)苏0111民初6626号
南京启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莆:
本院受理原告汪其文诉被告南京启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莆、第三人周胜超、贡发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1民初662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汪其文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承办法官: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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