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5)苏0111民初2493号
詹虎:
本院受理原告詹恩康诉你及第三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1民初249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永宁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768789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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