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李一博诉被告李善志抚养费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5-05-2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11民初1504号

李善志:

本院对原告李一博与被告李善志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111民初15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