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6686号
余素梅:
本院对原告南京高博金属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叶小林、叶婷、余素梅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668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南京高博金属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025元,公告费200元,由原告南京高博金属门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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