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616号
龚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成与被告龚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40000元及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6月1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2、本案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的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承办法官: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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