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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日期:2025-01-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5)苏0111破1

 

本院根据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鼎石材经营部的申请,于2024年12月16日裁定受理南京一家一世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一家一世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许贵兵为管理人负责人。

一家一世界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220日前,向一家一世界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法德东恒大厦;联系人:梁敏,联系电话17366280565)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一家一世界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一家一世界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36日上午9时在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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