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3508号
南京聚得全贸易有限公司、李梦晖:
本院受理原告谭国湘与被告南京聚得全贸易有限公司、李梦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111民初35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谭国湘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900元,由原告谭国湘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52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