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537号
蒋敏:
原告祁小铭与被告蒋敏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作出了(2024)苏011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判令案件受理费2352元,由被告蒋敏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于接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将款项交至本院账户(开户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账号:623263610018693648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路支行)。逾期不交,本院将移交执行部门强制执行。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