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破27号之四
南京云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经查询债务人名下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未接管到债务人任何财务资料和财产,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管理人提请终结南京云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裁定终结南京云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