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破45号
2024年8月19日,本院根据陈勇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智送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智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4年10月13日,已发生破产费用2580元,管理人审查确认无异议债权合计196678.52元,管理人暂未接收到智送公司任何财产。管理人认为智送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故申请宣告智送公司破产并终结智送公司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0月25日裁定宣告南京智送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南京智送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