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破33号
2024年8月29日,南京环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环朋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目前环朋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并由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已完成环朋公司破产案件的主要工作。因环朋公司目前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暂无财产可供债权人分配,故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本院终结环朋公司的破产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13日裁定终结南京环朋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