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破22号之二
2024年5月11日,本院根据汪磊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滴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滴点公司管理人共查询到债务人名下现金资产25201.23元,另有部分充电设备尚未完成处置。本案发生的破产费用共计3847.69元,实际清偿3337.67元,尚余510.02元未支付。经管理人核查确认的债权总金额为7336652.44元,现债务人的现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且经初步询价,相应充电设备变现金额也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滴点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宣告南京滴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