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3679号
李中平: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百优特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11200元以及逾期违约金暂计算为8000元(逾期违约金以11200元为计算基数,按日的1‰计算,从2022年5月3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2、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因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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