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718号
钱蕾:
本院受理原告史平诉你与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2511327元及利息(其中以1226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1日起,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1285327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照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承办法官: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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