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胡玉平诉被告王艳离婚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351号

王艳:

本院对原告胡玉平与被告王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0111民初35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汪会中

联系电话:025-83768796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