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4)苏0111民初150号
沈继洲: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与被告沈继洲、李怀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对本裁定不服,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并依法裁定本案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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