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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苏州大器恒泽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孔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4-03-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40111民初927

孔念

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大器恒泽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60000元,并自2020年9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三月二十五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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