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年5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江苏龙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龙淼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龙淼公司管理人进行资产调查工作,龙淼公司资产总额196.63元,管理人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核,截至2023年12月20日,管理人确认龙淼公司债务7135433.69元。龙淼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龙淼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6日裁定宣告南京龙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