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3号
2023年11月8日,本院根据南京福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2023)苏0111破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南京福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南京福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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