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因南京大渊生物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本案主要破产工作已基本完成,故请求本院终结南京大渊生物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7日裁定终结南京大渊生物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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