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号
2023年2月8日,本院根据冯燚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大渊生物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虽然大渊公司当前资产金额高于债权数额,但财产整体变现难度较大,管理人认为大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重整或和解的可能性,申请宣告大渊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26日裁定宣告南京大渊生物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