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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张金雨诉被告南京钡钰镁商贸有限公司、卢胜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5499

南京钡钰镁商贸有限公司、卢胜利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雨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工资1647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按LPR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律师费由两波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3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三十九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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