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39号
2023年8月4日,本院根据潘国梅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3年9月20日,仟港公司债务总额1520036.44元,已发生破产费用690.52元,预留破产费用320元,现债务人无可供清偿的财产,管理人认为仟港公司目前无财产可供分配,申请宣告仟港公司破产,并终结仟港公司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11日裁定宣告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终结江苏仟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