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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公告
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破申69号

 

2023年9月27日,本院作出(2023)苏0111破申69号《决定书》,决定对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隆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凯隆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登记范围

2023年9月27日前(含当日)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二、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登记时间

鉴于凯隆公司预计的债权人人数众多,为有序申报、依法高效审查,请您应于2023年10月27日17:0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规定方式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申报方式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为主,现场申报为辅的方式进行,申报方式由债权人自行选择,具体如下:

方式一:网络申报债权人须通过指定的线上系统申报债权,形式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工作地点。具体申报事宜详见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3037000,或者直接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图片2.png 

1.1邮寄纸质材料时,请在邮寄单上注债权申报字样及“凯隆公司+债权种类+债权人名称”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另行确定时间核对证原件,并按照《债权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上面的联系方式反馈审核结果,请保持通讯畅通。

1.2地址信息如下: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盘中路9号人保金融大厦A座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3151058270

方式二:现场申报。申报材料下载链接: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3037000,或者微信扫一扫上方二维码。请您按照本通知内容要求完整填写附件内容即: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诚信申报承诺书,然后再将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前往项目现场咨询、申报。

2.1地址信息如下:

地址:浦口区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汤盘公路林庄路)

联系人:朱玲玲

联系电话:13776614267

2.2管理人现场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如实登记

请债权人如实登记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如因申报债权人未如实登记上述信息,造成申报债权人未能收到管理人的联系电话、书面材料的,相应后果由申报债权人自行承担。

三、特别说明

1、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17:00。为确保预重整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债权人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完成债权申报。

2、债权审核过程中,需要再次审核证据原件的,债权人应根据要求提交证据原件。

3、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在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视为已申报、登记,无需重复申报。预重整期间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计息等计算方式的审查、核查和确认与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和部分债权人、出资人已经达成的有关协议或者预重整程序中已经拟定的预重整方案与重整程序中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的,有关债权人、出资人对该协议或方案的同意视为对该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同意。但下列情形除外:

1)重整计划草案对协议或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有关权利人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与有关权利人重大利益相关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

2)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前债务人隐瞒重要信息、披露虚假信息,以及协议达成或方案表决后出现重大变化的,受到实质性影响的权利人有权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重整计划草案重新进行表决。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