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5号
因南京储众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25日裁定终结南京储众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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