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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破57号

 

本院于2023年925日裁定受理南京禾牧科技培训有限公司(下称禾牧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禾牧科技公司管理人,许贵兵为管理人负责人禾牧科技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026前,向禾牧科技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水资源科技大厦3楼;邮政编码:210036;联系人:魏秀婷,联系电话13646207479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禾牧科技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禾牧科技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如系法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系自然人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