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破22号
2023年6月2日,蔡相龙的申请裁定受理南京优喆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南京优喆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仅13.72元存款,不足以支配破产费用,无可供分配的财产。本院认为:南京优喆物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1日宣告南京优喆物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