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1932号
南京梦享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陶思芹、张丹丹诉被告南京梦享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1932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陶思芹、张丹丹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承办法官:徐馨
联系电话:025-8376872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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