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史庚勇诉被告南京洪华占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7-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2128之二

南京洪华占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史庚勇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212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十五

 

 

 

承办法官:潘玉君

联系电话:025-83768789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