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3)苏0111民初2061号
马桂平、俞建丽:
本院受理张位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张位华于2023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206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张位华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位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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