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张位华诉被告马桂平、俞建丽追偿权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3-07-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1民初2061

马桂平、俞建丽

本院受理张位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张位华于2023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1民初2061号民事裁定【准许原告张位华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张位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三年七十九

 

 

 

承办法官:陈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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