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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基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爱格森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4139

南京爱格森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基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爱格森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1114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六

 

 

 

承办法官:黄维

联系电话:025-83768618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