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吴广玉诉被告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3-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30111民初2067

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广玉诉你单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人工资劳务费85400元,并自2022年6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至按照LPR计算利息;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次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〇二三十二

 

 

 

承办法官:邵晓瑞

联系电话:025-8376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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