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915号
王艳:
本院受理雍太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雍太紧于2023年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3915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雍太紧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60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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