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江浦县汽车贸易中心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裁定终结江浦县汽车贸易中心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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