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谷建军诉被告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沈余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0111民初3180号

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谷建军诉被告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沈余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本院第三法庭)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14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十一

 

 

 

承办法官:吴晓珺

联系电话:025-83768650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