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180号
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谷建军诉被告江苏良荣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沈余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本院第三法庭)。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承办法官:吴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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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