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年6月23日,本院裁定受理南京常胜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常胜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常胜行公司管理人进行资产调查工作,未接管到财产。管理人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核,截至2022年8月15日,管理人确认常胜行公司普通债权为476426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南京常胜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裁定宣告南京常胜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