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3184号
卢胜利:
原告赵定国诉被告卢胜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318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卢胜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赵定国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46元,由被告卢胜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承办法官: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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