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强清18号
本院审理的江浦县珠江商场申请江浦县飞天卡拉OK舞厅(简称飞天卡拉OK舞厅)强制清算纠纷一案中,飞天卡拉OK舞厅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于2022年9月18日向本院提交了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称清算组未能接管到飞天卡拉OK舞厅的证照、印章、财产、账册、文件等材料。经清算组调查,未发现飞天卡拉OK舞厅有任何财产、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无职工债权、不欠缴社保公积金费用、不欠缴税费,现清算组以清算结束为由,提交了飞天卡拉OK舞厅的清算报告,并请求终结飞天卡拉OK舞厅的强制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飞天卡拉OK舞厅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无职工债权、不欠缴社保公积金费用、不欠缴税费,现清算工作已结束,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清算组提请本院依法终结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浦县飞天卡拉OK舞厅的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