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郭倚豪诉被告李历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日期:2022-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3064

李历太

本院受理原告郭倚豪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3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历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倚豪支付货款73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本金73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但应当以不超过7352元为限);二、驳回被告郭倚豪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黎庆东

联系电话:025-8376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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