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年8月26日,南京市浦口区饮食公司(下称饮食公司)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终结饮食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终结南京市浦口区饮食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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