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2671号
南京万酬中茅酒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洪涛:
本院对原告廉翮诉被告南京万酬中茅酒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洪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6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廉翮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859元,予以退还原告廉翮)。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76855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