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廉翮诉被告南京万酬中茅酒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洪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2-08-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2671

南京万酬中茅酒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洪涛

本院原告廉翮诉被告南京万酬中茅酒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徐洪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671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廉翮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859元,予以退还原告廉翮)。

自公告之日起30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何明

联系电话:025-8376855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