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再4号
王涛:
本院受理申诉人李良田与被申诉人宇明、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监1号民事裁定书、(2022)苏0111民再4号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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