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1685号
南京奎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贡太云:
本院对原告江苏平潮建筑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被告南京奎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贡太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168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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