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250号
姚世武:
本院对原告史维付诉被告姚世武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人民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莺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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