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万先文诉被告雷徐超、李楠、郝姣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日期:2022-05-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1民初1710

雷徐超、李楠、郝姣姣:

本院受理万先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二二五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陈飚

联系电话:025-83768575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