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1年12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南京非特仕健身有限公司(下称非特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非特仕公司管理人进行资产调查工作,未接管到财产。管理人接收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审核,截至2022年4月15日,管理人确认非特仕公司到期债权为585608.78元,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南京非特仕健身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裁定宣告南京非特仕健身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