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2022)苏0111民初260号
南京牙小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邱锦国:
本院对原告上海拓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牙小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邱锦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1民初2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将(2022)苏0111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五页倒数第五行至第六行的“利息以225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补正为“利息以22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孔慧萍
联系电话:025-8376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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