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执行人王挺与被执行人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公告
日期:2022-04-0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2)苏0111执443号

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王挺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苏0111民初36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2)苏0111执44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二日

 

 

 

承办法官:张开河

联系电话:025-83768741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