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人南京豪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强制执行罚款行政处罚一案裁定公告
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0111行审18

南京豪栈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

本院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罚款行政处罚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0111行审18号行政裁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三月二十九

 

 

 

承办法官:靳德华

联系电话:025-83768717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