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王保红诉被告季奉善、蔡美珍、王如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诉状公告
日期:2022-03-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告

2021)0111民初4665

王如金

本院受理原告王保红诉被告季奉善、蔡美珍、王如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浦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二二十六

 

 

 

承办法官:谢明   

联系电话:025-83768633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